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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i B 「thecoding.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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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趣的閱讀內容,我同意 @paulbrigner 的觀點。 這些都是關於 ZCG 資金流擬定用途(法律防禦資金與另一項用途)缺乏明確政策所引發的合理關切。 我也同意需要建立一個平衡的體系,不排斥那些不持有大量代幣但對社區有重要貢獻的人,這非常重要。 順帶一提,Paul 是 Zcash 的長期重要貢獻者,並在當前由 Winklevoss 及其員工/盟友主導的治理爭鬥中遭受個人攻擊。 他們似乎對 Paul 及其他人展開了有組織的抹黑行動,試圖貶低他們,進而貶低 ZCG。 這些不僅是人身攻擊的邏輯謬誤,更是一種令人反感的政治手段,而其基礎如今看來似乎是虛假的前提——正如 Paul 在本文結尾所正確指出的那樣。 值得一讀。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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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理念和文化深表敬意。 在當前我們所見的治理爭議中,真正尊重言論自由、不因員工的想法或言論而懲罰他們的公司實屬少數。 對於致力於去中心化、社區驅動生態系統的公司而言,這一點極為重要——員工不可避免地會持有不同觀點,並希望參與治理討論,而他們首先是社區成員、用戶和代幣持有者。他們在其中有切身利益。 向 @jswihart 致敬。 這是一項優勢,而非某些人所稱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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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回憶 Zcash 本質的好日子: • 點對點的數位現金。 • 由開源協議規範的去中心化網路。 • 為每個人帶來自由貨幣,並具備強大的隱私特性。 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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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 Tyler 終於用他的帳戶參與這場討論。辯論很重要,尤其是在這個提案中,有如此多相互衝突的利益在作用。 但這些話裡有太多毫無意義的內容, 充滿了各種邏輯謬誤。我來試著回應 ↓ > 「將 ZCG 與挖礦做比較」 這裡的比較是關於 ZCG 是 Zcash 經濟與協議規則中內在且基於共識的一部分(任何人都可以在無需信任的情況下驗證)。它在他到來時就已經存在了。 我認為,說 ZCG 機制有缺陷並需要改進(如問責制、激勵機制等)是合理的。我不反對改變,我也曾在其他串中表達過類似觀點。 我只是認為,由社群推動的資金機制在發展和推廣 Zcash 作為可用的自由/隱私貨幣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非僅僅成為資本雄厚的挖礦或交易企業的收益來源。 不過,這只是我的觀點,我也樂意求同存異。 客觀來看,從協議層面來說,ZCG 與挖礦遵循相同的規則。挖礦與 ZCG 部分都是協議定義的區塊補貼分配,各自有其規則,並按規定進行分配。 更多數據可於:openzcash(dot)org 查閱 將其比作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或慈善機構(正如我看到一些為他工作的人所做的那樣)是一種極其糟糕的表述,屬於政治宣傳,遠非現實。這只會混淆新接觸 Zcash 的人。我們需要的是清晰,而非混淆。 --- 你看到我在做什麼了嗎? 我清楚區分了什麼是我的觀點,什麼是客觀事實。而他的貼文問題在於混為一談——將他的觀點當作事實呈現。例如: > 「最純粹的市場競爭」 挖礦被描述為「最純粹的市場競爭」,具有完美的風險/回報對齊,且無結構性問題。 但實際上,PoW 表現出強大的規模經濟效應(ASIC 資本密集度、能源合約、批量硬體定價、礦池聚合)。這不是理論:近期分析顯示持續集中化(例如劍橋大學 CCAF 2026 年 10 月關於比特幣的報告:前三大礦池佔區塊約 60.8%,前六大佔 83%;由於代理安排,實際控制力更高)。 大型運營商攫取更多獎勵,並重新投資於更專業的硬體,使小型參與者被擠出市場。這與強化去中心化背道而馳,反而逐漸將任何足夠成熟的網路集中到少數礦工手中。比特幣就是實證。 資本與設備掛鉤,這些設備可被轉向其他用途或出售,削弱了與網路長期綁定的「利益相關」程度。我此前已對這些動態進行過大量撰寫。純 PoW 已多次證明這一趨勢。 > 「ZCG 是選擇性/可選/非本質的」,而挖礦則不是。 這是邏輯謬誤。兩者都是共識規則與選擇。協議可以改變其中任何一項(透過 ZIP 和升級,正如過去多次對開發基金所做的那樣)。 挖礦本身也是共識機制的一種選擇。許多網路已因可擴展性、能源與集中化原因放棄純 PoW。 將一方稱為「本體論性」,另一方稱為「零後果的賬外資金」,這只是修辭手法,而非技術區別——這很諷刺,因為他開頭還用了愚蠢的人身攻擊(「要麼是智力不誠實,要麼是智力無知」)。 如果兩者的資金都被「焚毀」,協議仍會按相同規則產生下一個區塊。礦工同樣「焚毀」資本來支付能源、基礎設施、人力等成本——這是一種高度資本密集的活動。 他關於 ZCG 的說法也不正確。 如果資本被「焚毀」(以貶義方式),必然會產生後果——所有這些都有詳細記錄。 我同意,這是一種不同的問責形式。 > 「沒有利益相關 / 沒有後果 / 幣持有者無話語權」 治理與問責可以且應該改善(我已同意他在競選期間提出的部分擔憂)。 但資金是根據協議分配給該項目的,就像挖礦獎勵分配給找到區塊的礦工一樣。 稀釋是真實存在的,並具有經濟影響。它並非等同於共同所有權或「幣持有者的資金」(這也是以他名義推動此議題的人所聲稱的)。 將協議分配視為他人資金並應被收回,是一種特權心態的表述,削弱了論點本身,僅僅加劇了社群分裂。在我看來,當我們有如此多更重要的事需要關注時,這已變成多數噪音。 如需更多關於挖礦方面的數據與背景(包括 Cypherpunk 的份額與重新導向發行的激勵),任何人都可查看我此前關於此主題的貼文(我已將連結放在評論中)。 我樂意討論具體的機制改進或替代設計(包括混合方案如 crosslink)。但將一種共識強制分配視為純粹正當、另一種視為非法慈善的表述方式,並不能推進討論。我們都能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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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強烈建議所有加密貨幣領域的人閱讀 @HijackingBTC。 這是一份記錄詳盡的歷史文獻,能讓我們學到很多東西。 它也可能對某些社群(如 Zcash)越來越有參考價值,特別是在將 Zcash:native 定位為「加密比特幣」,並沿襲過去被邊緣化項目走向主流、獲得大型參與者支持的歷史步驟時。 至少,這會是一本有趣的讀物(最差的情況);但誰知道呢?我們或許能學到一些珍貴的歷史教訓,這些教訓未來某一天可能會變得至關重要。 @laeterna_v 也早在這本書出版前,於 YouTube 發布了一部非常出色的紀錄片,我會在評論區提供連結。 衷心感謝 Bitcoin-Cash:native 社群將這一切整理出來,並在比特幣區塊戰爭期間奮力抗爭(當時他們處於極大劣勢,因為另一方強勢主導了溝通渠道與社群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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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種方式來描述 Zcash 開發基金實在太糟糕了。 @tyler 將協議資助、社區驅動的開發與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相提並論,彷彿這是美國巨頭們施捨的慈善行為。 我同意開發基金需要改進,但這不是推動它該用的方式——這純粹是受美國中心主義思維和主角情結驅動的宣傳。 從協議的角度來看,開發基金與挖礦一樣,都是「USAID」。 它是 ZEC 代幣經濟的一部分,所有內容都有詳細記錄。 挖礦透過協議發行為網絡安全提供資金; 開發基金則資助社區驅動的計劃。 兩者都為 Zcash 原生生態創造價值,且對 Zcash 的生存與成長至關重要。 必須理解的是,計劃是終止開發基金,並將其份額(來自整個開發基金的 20% 或 ZCG 部分的 8%)協議發行重新分配給礦工。 同時也必須理解,Tyler 和他的夥伴幾個月前透過 @cypherpunk 大規模投資挖礦設備,成為 Zcash 最大的礦工,控制約 18% 的網路算力與區塊產出(意味著獲得約 18% 的協議發行挖礦份額)。 將開發基金的份額轉移至挖礦,直接使他的企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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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Zcash 生態中,正興起一股運動,認為「道德」應決定哪些獨立、社區驅動的倡議應/不應從協議發行中獲得資金。 不是功績。不是成果。道德。 這對 ZEC 這樣的項目來說是一股危險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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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對 $ZEC 開發基金資助此類項目(引用的貼文)感到憤怒。 這些人自稱是隱私與自由倡導者,但如今只證明自己是隱私/自由角色扮演者。 開發基金的存在,是為了資助那些難以透過傳統方式(如種子輪或私人投資輪)獲得資金的社區計畫。 開發基金的目標是推動開發,並促進 Zcash 作為賦予自由與隱私的貨幣,在不同社群與地理區域中的採用,尤其是那些最需要它的人。 Zcash 是為每一個人而存在的貨幣。 甚至包括那些你(不知為何)討厭的人。 如果資助一群真正需要隱私/自由貨幣的人來提升採用率,就是 Zcash 的末日,那麼 Zcash 活該滅亡。 但事實並非如此。 這正是 Zcash 最初存在的原因。 許多 Zcash 支持者(尤其是元老們)都明白這一點。 那些相信 Zcash 是隱私/自由貨幣的人,不僅不因此感到困擾,更理解資助與推廣 ZEC 給那些更容易遭受社會或政治迫害群體的重要性,並且對更多人開始使用 ZEC 感到興奮。 大多數反對這項舉措的人,都是遊客、投機者和掠奪者。 他們希望 ZEC 價格上漲,但並不支持「為所有人打造自由與隱私貨幣」的使命。 這之間有巨大的差異。 他們忽略的事實是:ZEC 能夠持續上漲,取決於其採用率。這意味著,一些他們不喜歡的人最終也會使用這枚幣。 如果支持「高度兩極化的群體」(如我看到某些人對此計畫的描述)是錯誤的,那麼 Zcash 就沒有存在的理由。它本來就是為高度兩極化與邊緣化群體而設計的。 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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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 只有輸的一方才會指控選舉有舞弊。 當你的候選人贏了時,沒人會抱怨。 老套的伎倆。 小心別被當成棋盤上可棄的棋子,而同一個人卻掌控著雙方的棋子。 換的是國王,不是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