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有效沒收或凍結託管資產,並不需要像 6102 號行政命令那樣直接沒收。我們的政府深知,如今要如此明目張膽地行事極為困難,因此他們改以各種方式一點一點地侵蝕我們的財產權。這在傳統銀行體系中早已發生,因為反洗錢法對解釋與行動提供了極大的彈性空間。任何被他們視為「可疑」的行為,都足以成為凍結資金甚至更嚴重處置的理由,而這完全取決於他們的裁量權。艾麗絲阿姨和吉姆叔叔要如何起訴美國銀行並強制進行證據開示? 此外,許多司法管轄區正急於制定嚴厲的無主財產歸屬法。你只想把加密資產持有五年?哎呀,現在它已經歸加利福尼亞州所有了。 交易所和經紀商也早已透過強制實施極其繁瑣的 KYC 流程(而這些流程往往根本無效),並限制你在任何時間內可轉移的數量與時間範圍,使將加密資產轉至私人錢包變得極其困難,他們還會聲稱這是為了你的「安全」。我曾花費數週等待許可,僅為轉移微不足道的金額,也花了數小時與客服通話,才讓我的轉帳權限解凍。即使你問他們為何無法進行轉帳或存取帳戶,他們甚至不需要給你任何理由。這聽起來像是你真正擁有之物會遭遇的情況嗎? 此外,還有許多誘因促使你以資產作為抵押借款,這可能導致資產被長期鎖定,或在閃崩時遭遇強制平倉。 如果你足夠富有,你不必太擔心,因為你屬於這個俱樂部,一般規則並不適用於你——除非你的政治立場不對。但我個人曾因以完全合法的方式,將理論上屬於我的資金轉至完全合法的去處(而這些去處恰好是他們不喜歡的),而遭到一家銀行和一家經紀商威脅並凍結帳戶或交易活動。 目前大多數所需的工具都已存在,足以將你的資金鎖住,讓國家得以課稅並透過遺產繼承將其耗盡,或單純將你困在法定貨幣的牢籠中。他們根本不需要 6102 號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