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並非合規系統。 它只是該系統的可見表面。 在其下方,團隊仍需處理枯燥的環節:來源參考、機器可讀標記或證明連結、審核人、編輯決定、最終目的地。 第 50 條讓透明度可見。 但它並不能在導出後神奇地保持審計軌跡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