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co/hRgQcPFGzM 【橘慶太】企業主的繼承對策!專業稅務人士解析自營股權評估與傳承方式,以及資產管理公司的有效性! 中村仁的投資學院 / 藍色證券 #AI摘要 非上市股權評估檢討及其對事業繼承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影響 🔳事業繼承有三種方法 針對中小企業主將自營股權傳承給繼承人,介紹了三種方式:遺產繼承、生前贈與及家族間買賣。由於各方式對稅務及遺產分割的影響不同,需根據家庭關係與公司狀況選擇最合適的方法。 🔳遺產繼承的困難之處 遺產繼承的發生時間無法選擇,若在股價高漲時發生繼承,可能導致沉重的稅負。此外,繼承人可能尚未做好準備便接收股權,因此不適合用於有計劃的繼承安排。 🔳家族關係良好時建議生前贈與 若家族關係和諧,建議透過生前贈與有計劃地將股權轉移給繼承人。若符合特定條件,可適用事業繼承稅制,在降低贈與稅負擔的同時完成傳承。 🔳贈與仍可能引發遺產分割問題 若將股權贈與負責經營的兒子,而女兒不參與經營,未來可能因遺產分配公平性產生爭議。若繼承人成功推動公司成長,導致股權價值上升,也可能影響未來遺產調整的結果。 🔳家族關係緊張時建議家族間買賣 若家族間未來可能出現遺產分割糾紛,可考慮以賣斷方式將股權出售給繼承人,而非贈與。若繼承人資金不足,可採用分期付款,或設立新公司向金融機構融資等方式解決。 🔳非上市股權有兩種主要評估方式 非上市股權的評估方式包括「類似業種比準方式」與「淨資產價值方式」。前者透過與同業上市公司比較來計算股價,後者則以公司資產減去負債後的淨值作為評估基礎。 🔳類似業種比準方式易導致評估值偏低 類似業種比準方式下,股價可能遠低於淨資產價值方式的評估結果。例如,一家公司若依淨資產價值方式評估為10億日圓,依類似業種比準方式可能僅評估為約2.4億日圓。 │利用利益調整進行股價對策 過去常透過在贈與前壓低公司利潤,以降低類似業種比準方式下的股價,並於此時進行贈與。例如,透過發放董事退職金等方式減少當期純利,進而降低次年股權評估值。 │非上市股權評估將大幅修訂 長期以來使用的非上市股權評估方法正面臨重大檢討,類似業種比準方式甚至有被廢止的討論趨勢。過去依舊有評估方法大幅壓低股價的企業,未來可能受到較大影響。 │新方法可能以帳面淨資產為基礎 目前討論的新評估方法建議在帳面淨資產基礎上加入超額收益力進行計算。例如,一塊以1億日圓購入的土地現值已達5億日圓,但若帳簿上仍記載為1億日圓,則可能仍以此為基礎計算。 │部分公司評估值可能因修訂而下降 評估方法的變更並非必然導致所有公司稅負增加;對於資產帳面價值較低或利潤水準較低的企業,其評估值反而可能低於現行水平。 │大型企業可能受影響較大 對於員工人數超過70人的企業,現行類似業種比準方式常使股權評估值遠低於淨資產價值。若改採新方法,其評估值可能大幅上升。 │善用事業繼承稅制至關重要 即使股權評估值上升,仍可透過適用事業繼承稅制,在降低稅負的前提下完成股權轉移。但現行特例規定將於2027年12月31日到期,未來制度是否延長或調整至關重要。 │擔心事業繼承稅制將新增附加條件 未來制度若加入加薪等條件,可能因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而難以適用。有觀點認為,事業繼承與加薪應視為不同的經營課題,不應強行綁定。 │資產管理公司可能面臨更嚴格規範 對於無實際營運業務的資產管理公司,未來可能改以市價淨資產為基礎進行評估,旨在縮小個人直接持有資產與透過法人持有資產之間的稅負差異。 │重新審視降低股價的複雜對策有人介紹了透過調整股票、房地產等的持有比例,或透過借貸購買其他資產來降低股權評估值的方法;但對於偏離制度初衷的評估降低策略,未來可能變得更難使用。 🔳 房地產所有者使用資產管理公司有效 對於擁有大量祖傳房地產並有高額租金收入的地主,未來繼續使用資產管理公司仍具優勢,例如可利用個人所得稅與居民稅和公司稅之間的稅率差異,以及向親屬支付薪資等方法。 🔳 透過法人化簡化資產繼承 將房地產轉為法人名義後,無需在每次繼承時逐一變更個別房地產的所有權名義,可透過法人股權進行繼承。此外,也有觀點指出,將租金收入累積於法人而非個人名下,有助於抑制個人財產的增加。 🔳 簡單的繼承比複雜的節稅更重要 有人指出,過於複雜的法人架構或股價降低策略,將導致下一代難以理解該機制。未來應更重視善用事業繼承稅制與早期資產轉移等方法,以更簡單的方式實現向下一代的繼承,而非人為降低評估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