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兩位代理人在交易中途。一位說任務已完成,另一位卻說還沒有。這兩位都不是你可以聯絡、起訴或追蹤的人,也沒有共同的主管可以上報。 唯一存在的,只有他們在分歧發生前達成的協議。 這正是亞瑟·海斯在 @GenLayer 的影片中實際解決的場景,儘管他透過一個枯燥且熟悉的條款——管轄地條款——來解釋它。 企業在簽訂合約時經常選擇管轄司法管轄區,例如在新加坡進行仲裁,或在加州的法院訴訟,這一點無人感到驚訝。海斯的觀點是,代理也需要同樣的習慣。 將 GenLayer 指定為爭議解決的地點,就是同一種條款,只是為一個不睡覺、不親自出現、也不在乎技術上屬於哪個國家的參與方所撰寫。 改變的不是概念,而是你達成協議後所發生的事。 人類的管轄地條款會處於休眠狀態,直到律師提交文件、法院作出裁決,通常要過上數年。 而代理的管轄地條款則是一種程序,可以在分歧一開始時立即運行,無需提交文件、無需登記、無需任何人判斷是否值得花時間處理。 這就是為何對代理而言,選擇管轄地比對人類更重要。 它不再是藏在細則中的形式主義,而是分歧與答案之間唯一的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