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另一條鏈上?你還有時間。別把人生賭在侵權上。 今天在 Space 上,有人提到開發者必須購買專利或支付授權費,太昂貴了,這是個問題。 但如果你在比特幣上開發,你無需支付任何授權費。 中本聰給了我們比特幣。它不是一個代幣代號。看看你的錢包,看看協議。第一個遺產地址,追溯到創世塊。那就是比特幣,也稱為 BSV。 發明者的立場很明確:以比特幣原本設計的方式使用這項發明。開發者和公司可以在那裡使用這項智慧財產權。 智能合約、鏈上投票、NFT 和 Ordinals 已經獲得專利。這就是發明的運作方式:你提出一個創意,申請專利,政府予以核準。這就是你的權利。 根據美國法典第 35 條,專利案件屬於聯邦管轄,費用高昂且極其嚴肅。一場訴訟就可能讓一家公司徹底退出市場。如果你只是在無關緊要的東西上折騰,你可能並非目標對象。但如果你希望在 10 年、20 年、50 年後依然在這裡,比特幣才是明確的選擇。 如果你還在另一條鏈上,你依然有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