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在持有比特幣時面臨結構性障礙,包括嚴格的1940年投資公司法資金上限。 橋樑已到位。透過運用ADR框架,比特幣可無縫整合至傳統主经纪商的工作流程中。 真正的資產負債表抵押品。零貸款人破產風險。 繼續觀看來自@ReceiptsDepo、@ClearStreetLLC 和 @UTXOmgmt 在紐約BFC的深入見解。 0:00 將比特幣整合至傳統金融 0:15 什麼是ADR? 0:52 收據的歷史 2:00 訂閱BFC 2:39 ADR與ETF的差異 4:52 主经纪商優勢 5:31 規避1940年法案 6:57 保證金與更低融資成本 7:56 首筆ADR交易完成 9:45 擴展至更廣泛市場 11:24 比特幣作為傳統抵押品 12:52 比特幣的獨特價值主張 13:59 在不喪失所有權的情況下實現收益 16:14 傳統金融的加速器 17:27 通往自持的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