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際認為 mRNA 技術具有巨大潛力——特別是在癌症和罕見疾病方面。即使 Moderna 早期關於 mRNA 與幹細胞再生的想法也頗具趣味。 然而,將其用作疫苗平台與用作癌症藥物在本質上是不同的。給大規模人群使用的東西,其安全容忍度應極高——應接近航空業的標準,而非腫瘤學。 這些產品被倉促推向市場,而 FDA 和 NIH 等機構所宣稱的安全性與有效性確定性水平,實際上並未得到確立。 當你系統性地遞送一種基因構建體時,不應容忍如數月後仍持續的 B 細胞濾泡生發中心活動,或周邊組織表達炎症或增殖程序並可能帶來毀滅性後果的情況。這些風險在晚期癌症治療中是可以接受的,但對於大規模人群使用則不可接受。 相關訊息被政治化,而真正致力於理解這些技術在人體內實際作用的嚴肅努力,則被擱置一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