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贏得了對其財務狀況真正重要的反壟斷訴訟部分。一位弗吉尼亞州的聯邦法官裁定,該公司非法壟斷了線上廣告市場的兩個關鍵領域,但未下令拆分任何業務。
法官萊昂妮·M·布林基馬於2025年4月17日作出責任裁定,認定谷歌違反《謝爾曼法案》,以不當方式將其出版商廣告伺服器與廣告交易所綁定,擠壓了競爭對手。美國司法部原本希望獲得結構性救濟,特別是強制谷歌出售其稱為AdX的廣告交易所。但法官則傾向於採取較為狹窄的行為性補救措施。
Google 真正做錯了什麼
該案件由司法部與多個州於2023年1月提起,聚焦於兩款大多數人從未聽過、卻默默規範了開放式網路廣告樣貌的產品。
Google 的 DoubleClick for Publishers(現已重新命名為 Google Ad Manager)是網站出版商用於管理及銷售廣告庫存的主導工具。AdX 是廣告主競標該庫存的拍賣市場。布林卡馬法官裁定,Google 透過以使競爭對手幾乎無法在任一市場有效競爭的方式將這兩款產品連結,從而在兩個市場均維持壟斷地位。
法院所指出的這種做法稱為自我偏好,即控制基礎設施的公司也在該基礎設施上進行競爭,並使規則偏向自身。
為何不會有分手出現
司法部最初的請求是強制出售 AdX,即作為壟斷認定核心的拍賣市場。在結案陳詞期間,針對此項救濟措施的實際異議迅速浮現。審理過程中提出的顧慮包括,將如此深度整合於 Google 廣告基礎架構中的產品分拆,其複雜性極高,部分估計認為資產處分過程可能延續超過 14 年。
布林克馬法官表示,結構性補救措施(即實際的資產處置或公司拆分)不太可能成為結果。法院更傾向於行為性補救措施:要求實現互操作性,即競爭對手能以更公平的條件接入 Google 的基礎設施,並限制法院認定為非法的自我優待行為。
本案的救濟階段將與責任裁定分開進行。結案陳詞已於 2025 年 11 月聽取,最終救濟令將明確規定 Google 必須更改的內容及時間表。
有什麼變動,以及影響對象是誰
對於更廣泛的廣告行業而言,僅此責任認定本身便已具有重大意義,即使無需拆分公司。聯邦法院現已正式認定,谷歌在開放式網頁展示廣告領域的主導地位,並非僅僅源於打造更優秀的產品,而是涉及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
該裁決也發生在美國和歐洲對主導科技公司加強反壟斷審查的更大背景下。谷歌同時正在應對搜尋壟斷案件中的另一項反壟斷裁決,其中補救措施的爭議更為激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