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ITY 法案最新草案第 20216 條規定:自托管數字資產不會因為錢包長期不動、持有人沒有表現出持續興趣,就變成遺棄財產、無人認領財產、被沒收財產,也不會因此被他人取得所有權或發現者權利。
This regulation overturns state and local laws that treat “a wallet remaining inactive for years” as a justification for transferring ownership.
5 月 8 日和 5 月 20 日的參議院草案僅保護了持有自託管錢包的權利,而 7 月 22 日版本的範圍擴大,延伸至財產法領域,涵蓋了當錢包沉睡多年後,持有人是否仍擁有其中的幣。
該條款將自托管數位資產定義為:所有者獨佔控制私鑰、不依賴託管人、交易所或中間商的資產。
This definition establishes the boundaries upon which the remaining terms rely.
從錢包存取權到財產所有權
法院必須在兩類數位資產之間劃線:個人透過私鑰直接控制的幣,以及存放在交易所、經紀商或託管人那裡的幣。CLARITY 法案新草案的聯邦保護適用於第一類。
州無人認領財產規則繼續適用於第二類,因為草案明確保留了對託管資產的這些規則。最近的州修正案已將交易所、託管人和託管錢包提供商視為可能屬於失蹤所有者的資產的獨特類別。
一個持有自己私鑰的錢包和一個持有同等美元價值比特幣的交易所帳戶,會處於這條線的兩側。
在交易所的情況下,託管人控制私鑰,因此該託管人的州休眠、報告和交付規則繼續照常適用。
讓這項規定變得緊迫的案件
紐約州自己的失物法顯示了為何這項規定現在具有真正的效力。該州《個人財產法》第 7-B 條涵蓋某人遺失後交給警察的財產。
第 257 條允許在特定條件下將所有權歸屬於發現者,包括對於 10 美元以下的財產,在一年的尋找所有者失敗後。
Noah Doe 與兩家公司正在使用此框架,聲稱對 39,069 個休眠比特幣地址擁有所有權,這些地址持有約 379.9 萬枚 BTC,接近比特幣總供應量的 18%。他們的文件指向 OP_RETURN 通知活動、新聞稿和申領窗口,作為這些幣被視為無人認領失物的證據。
該理論嚴重依賴錢包的沉默、幣幣多年未動、且無所有者出面反駁認領,而第 20216 條針對的正是此機制。認領人不能再將多年不活躍或缺乏溝通作為依據州遺棄財產法取得所有權的基礎。
Noah Doe 的原告還援引了警察報告、OP_RETURN 通知以及他們聯繫可能所有者的嘗試。這些證據超出了單純的休眠狀態,即使 CLARITY 成為法律,也可能讓其論證其聲索不僅基於沉默。
該條款關閉了他們案件正在測試的法律漏洞,但不會了結訴訟本身,因為法院仍然必須權衡這些額外證據是否改變分析。
這項規定隨後會怎樣
在樂觀情況下,第 20216 條在參議院談判中存活下來,其優先權語言完整保留,法院對「僅僅由於不活躍」這個短語的解讀足夠狹窄,為自託管提供真正的保護。
像 Noah Doe 背後那種基於休眠的理論變得更難構建,因為申領人需要在長期沉默之外提供證據才能取得進展。持有自己的私鑰獲得了自託管倡導者以前從未真正擁有的法律支持。
在悲觀情況下,參議院談判者在最終投票前剝離或軟化第 20216 條,存活下來的語言給法院留下空間,在決定認領時將不活躍与其他因素一起權衡。
關於休眠錢包的州法律實驗仍然可能,未來的聲索人仍可圍繞長期沉默加上通知活動,構建類似 Noah Doe 的理論。
自托管保留了其作為一項活動的保護;持有自己的私鑰仍然合法,多年不活躍期間的所有權仍然是法院必須逐案解決的懸而未決的問題。
第 20216 條移除了認領人對沉默的比特幣地址所提出的最簡單論點:多年毫無動靜本身就等同於拋棄。這是否足夠,取決於參議院談判中哪些內容得以保留,以及法官最終如何決定沉默本身能證明什麼。
作者:CryptoSlate、編譯:深潮 TechFlo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