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 CME 提出法律挑戰後,暫停了其對納斯達克 PHLX 現金結算比特幣指數期權(QBTC)的五月批准。CME 認為比特幣衍生產品僅屬於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管轄範圍,而非 SEC。此結果將影響哪個監管機構負責監管加密貨幣衍生產品,以及競爭性交易所如何進入市場。
重點摘要
重點摘要
- CME 的核心論點是管轄權問題:比特幣是一種商品,因此與其價格直接相關的衍生產品應由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管轄,而非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不論產品的結構或批准方式如何。
- 儘管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QBTC 合約仍未能上線,因為納斯達克和 OCC 仍需取得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監管豁免,暴露了跨司法管轄產品從批准到上線過程中的漏洞。
- 對納斯達克的不利裁決可能迫使產品重新設計,以追蹤現貨比特幣ETF而非直接追蹤比特幣,從而保持在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管轄範圍內。
- 此決定可能樹立一個先例,決定證券交易所是否可以在未根據 CFTC 合約交易所框架註冊的情況下上線加密貨幣衍生產品,從而重塑美國交易所之間的競爭格局。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暫停批准納斯達克提出的現金結算比特幣指數期權,此舉源於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提出的法律挑戰,質疑該機構是否有權批准此產品。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五月批准了納斯達克PHLX關於以QBTC為代碼上市期權的提案。然而,由於納斯達克與期權清算公司(OCC)在交易開始前仍需向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尋求監管豁免,因此這些合約一直未推出。
於7月31日公佈的暫停決定,將在證券交易委員會全面審查先前決定期間暫緩批准。
CME 挑戰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權限
爭議的核心是一個更廣泛的監管問題:哪個美國機構應監管與比特幣直接相關的衍生產品?
在六月的申報文件中,CME 論證比特幣是一種商品,且直接以其實際價格為基礎的衍生產品應由 CFTC 專屬管轄,而非 SEC。
根據 CME 的說法,允許證券交易所透過 SEC 批准和 CFTC 免除來上市與比特幣掛鉤的衍生產品,將繞過管理商品期貨市場的監管框架。
如果監管機構最終同意 CME 的解釋,Nasdaq 可能需要重新設計該產品,或將其註冊於 CFTC 的監管體系下,而非按原計劃推出。
不止一項產品
該爭議不僅限於 QBTC 本身,還可能影響未來數位資產衍生產品的上市方式。
CME 目前在 CFTC 的監管下運營受聯邦法規規管的比特幣合約及期權市場。納斯達克的提案本擬推出一種競爭性的現金結算比特幣期權產品,但未註冊為受 CFTC 監管的合約或掉期交易所。
CME 認為,監管豁免不應被用來將產品從一個監管機構的管轄範圍轉移到另一個監管機構的管轄範圍,並警告這種做法可能樹立先例,讓證券交易所能在不同的監管框架下進入加密貨幣衍生產品市場。
因此,這一結果可能塑造美國交易所擴展其數位資產產品時的監管邊界與競爭格局。
專為機構投資者設計
納斯達克所提議的期權將以現金結算,意味著投資者在行使合約時不會收到比特幣。相反,盈虧將根據參考比特幣價格以美元結算。
這些合約原預計使用 CME CF 比特幣參考率作為基礎指數和最終結算價值的基準。
現金結算通常被認為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因為它無需直接持有比特幣、管理數位錢包或安排託管服務。投資者可透過傳統經紀基礎設施來接觸這些產品。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邀請公眾提供意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邀請相關方於8月24日前提交支持或反對審查的意見。
在審核完成之前,納斯達克無法推出 QBTC 選擇權,即使已獲得來自 CFTC 的剩餘豁免。
審查結束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可維持原有批准、修改產品條件,或完全推翻該決定。
如果最終撤銷批准,納斯達克可選擇重新設計該產品,使其追蹤現貨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而非比特幣本身,從而更明確地歸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監管範圍。
決定或將塑造加密貨幣衍生產品的未來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審查預計將對單一比特幣期權產品以外的範圍產生影響。
對 CME 的有利裁決可能強化 CFTC 對與比特幣等數位商品直接相關的衍生產品的管轄權,同時維持現有的加密合約市場監管框架。
相反,如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維持其原始批准,證券交易所可能獲得一條新途徑,以在不遵循傳統商品期貨交易所相同監管架構的情況下,上線某些加密貨幣衍生產品。
隨著機構對受監管比特幣投資產品的需求持續增長,QBTC 審查的結果可能有助於界定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之間的職責分工,並塑造美國數位資產監管的下一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