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剛剛做了加密貨幣自以太坊誕生以來一直呼籲的事:制定了實際的規則,而非提起訴訟。
2026 年 8 月 18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布了《加密資產監管規則》,這是一份長達 401 頁的提案,旨在為加密資產投資合約建立首個專屬的證券框架。該規則引入了新的發行豁免、註冊途徑,以及一項安全港條款,可能使足夠去中心化的項目完全免於證券分類。
該提案實際上所說的
法規的核心圍繞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所稱的「受覆蓋投資合約」,這一術語涵蓋了加密項目從投資者那裡籌集資金的各種方式。
有兩項豁免特別突出。第一項是「初創企業豁免」,允許早期加密貨幣項目在四年內籌集高達 500 萬美元的資金。第二項是更廣泛的「籌資豁免」,允許每年籌集高達 7500 萬美元,但需提供財務報表並符合報告標準。
此外,還有「安全港」條款,用以解決提案中所稱的「加州旅館」問題。在加密貨幣的隱喻中,一個項目可能進入證券法的範疇,但即使代幣已足夠去中心化,不再有單一團隊控制投資者的結果,也無法退出。安全港提供了一條退出途徑:達到特定去中心化門檻的項目,有可能免於持續的證券分類。
從執法到參與
這項提案並非憑空出現。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2026年3月發布了一項解釋,說明現有證券法如何適用於某些加密資產,為後來的《加密資產監管條例》奠定了知識基礎。更廣泛的立法環境也在變化,例如2025年《GENIUS法案》的提出,表明國會希望制定更明確的數位資產規則。
有關該提案的公開意見徵集將持續至約 2026 年 10 月 20 日,讓業界有約兩個月的時間對細節發表意見。
最重要的細節
進入意見徵詢期前的主要問題集中在兩個領域:披露要求和去中心化門檻。
安全港條款中的去中心化門檻無疑最具影響力。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企業融資部主任比爾·希曼(Bill Hinman)於2018年曾著名地表示,以太坊已足夠去中心化,因而無需受證券法管轄。但那僅是一場演講,而非規則。如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試圖將這一概念法典化,這意味著要選定具體的指標和基準。
四年內五百萬美元的初創豁免上限,為無需觸發完整註冊要求的自籌資金提供了合法途徑。計劃利用七千五百萬美元融資豁免的較大項目,則需投資於財務報告基礎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