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界網報導:
Robinhood 首席执行官 Vlad Tenev 就代幣化股票的爭議作出回應,表示上市公司在完成上市後,無法決定其他機構是否圍繞其股票開發金融產品。這番表態,正值 AMC 與 Robinhood 因股票代幣化而產生的分歧升級之際。
爭議聚焦發行人權限
Tenev 表示,上市公司可以決定自己發行股票所附帶的權利與義務,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能夠控制所有與該股票相關的外部產品。按他的說法,企業不能阻止其他公司發行「參考這些股票」的證券。
Tenev 還表示,是否需要發行方同意,取決於具體的產品結構。如果相關產品由獨立實體發行,並以基礎股票作為支撐,則此類代幣化證券不應被視為必須取得上市公司許可。
AMC 公開反對相關安排
這番回應緊隨 AMC 首席执行官 Adam Aron 的批評之後。Aron 認為,Robinhood 推出的代幣化股票削弱了上市公司與股東之間的傳統關係,也引發了市場對股東權利和持有人身份的討論。
持有代幣不等於直接持股
代币化通常是指在區塊鏈網絡上發行現實資產或證券的數字化表示。報導提到,持有這類代幣化資產,並不意味著持有人直接擁有對應的基礎資產本身。
這意味著,相關產品的權利安排仍取決於發行結構,以及代幣與底層股票之間的對應關係。此次爭議也再次使代幣化證券的法律屬性成為市場關注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