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瑞波公司首席技術官大衛·施瓦茨為泰達公司於未收到正式法院令狀前凍結 4240 萬美元 USDT 的決定辯護,將關於中心化穩定幣控制的更廣泛問題推至焦點。
兩名泰國商人於8月31日於紐約南區法院對Tether提起訴訟,指控該公司於2025年10月30日根據一項非正式的國土安全部調查請求,黑名單了10個包含42,417,785.62 USDT的以太坊地址。正式的扣押令數月後才於2026年2月19日頒發。這些指控尚未經審理。
施瓦茨認為,Tether 在競爭性所有權聲稱未解決的情況下,幾乎沒有其他實際選擇,只能確保資產安全。他的立場尤其引人注目,因為瑞波本身也運營著一種競爭性的受監管穩定幣——RLUSD。
相同的問題也適用於 RLUSD
Ripple 的 RLUSD 期限明確保留凍結數位地址的廣泛權力。
該公司表示,如法律要求或根據瑞波的內部合規政策,包括應執法機構的要求,可能將持有 RLUSD 的錢包列入黑名單。其條款亦允許在一個錢包中焚毀 RLUSD,並在適當情況下於其他地方鑄造。
這使得施瓦茨對泰達幣的辯護沒有一開始看起來那麼令人驚訝。
USDT 和 RLUSD 均為發行方支持的穩定幣。它們能否持續遵守制裁、詐騙調查和法院命令,部分取決於發行方是否保留管理控制權。
Coinpaper 之前曾檢視 RLUSD 的 [security-first design] security-first design 以及 Schwartz 對 XRPL 的 [clawback feature] clawback feature 的早期說明。
XRP 是重要的對比
這種區別在 XRP 本身上變得更加明顯。
XRP 是 XRP 帳本的原生資產,而非發行的穩定幣。XRPL 文件明確指出,凍結和追回功能僅適用於發行的代幣,不適用於 XRP。
Schwartz 此前已強調過同樣的觀點:一旦網絡完成確認,Ripple 無法將 XRP 持有者列入黑名單或撤銷有效的 XRP 交易。Coinpaper 的 [XRP immutability] XRP immutability 報導解釋了這一區別。
這並不自動意味著某個模型更優。穩定幣需要具備合規、贖回和法律執行的機制,而去中心化的原生資產則不需要。
但它確實解釋了為何 RLUSD 永遠不應被視為與 XRP 可互換。
4240 萬美元案件或將測試穩定幣發行方的權力
這起訴訟也出現在 Tether 與當局的合作不斷擴展之際。
Tether 在二月表示,它協助美國當局沒收了與豬飼騙局調查相關的近 6100 萬美元 USDT,而在四月,它披露了與美國當局協調凍結的另外 3.44 億美元。
| 資產 | 發行方控制的凍結? |
|---|---|
| USDT | 是 |
| RLUSD | 是 |
| XRP | No |
因此,這個新案件的影響不僅限於 Tether。法院的裁決可能有助於界定,當執法部門在正式司法程序到來前要求立即採取行動時,穩定幣發行方的行動邊界有多廣。
對於 XRP 投資者而言,更有趣的後果是概念性的:施瓦茨對 Tether 的辯護恰恰突顯了 XRP 與 Ripple 的 RLUSD 在同一個更廣泛的數位資產經濟中運作時,所扮演的根本不同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