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數位資產市場清晰法案》包含更嚴格的道德條款,明確禁止美國總統及其他高級政府官員發行數位資產、贊助數位資產或以其他方式「保持重大財務利益」,除非在特定條件下。
週一早些時候公開發布的《清晰法案》新草案,包含了關鍵投票於週二舉行前的最新(可能是最終)措辭。此措辭包括強制撤資加密貨幣利益,並允許州檢察總長提起訴訟以執行道德條款。該文本與上週四發布的上一版法案有所不同。
道德條款是阻礙該法案通過的主要未解決問題之一。這並不代表在總統唐納·川普據報同意道德條款後,該法案就能輕鬆成為法律。該法案需在週二預定的終止辯論投票中獲得60票贊成,而民主黨和共和黨此前均對各項條款表達過擔憂。民主黨普遍最關心的是先前的道德條款措辭,而一些共和黨人則關注穩定幣收益與獎勵的相關表述。
如果該法案在本週的終止辯論表決中獲得通過,將使立法程序繼續進行,但還將進行額外的表決,包括最終通過表決。眾議院也需在十一月選舉結束後從休會中恢復時對該法案進行審議。
該道德條款還包括對發行方的民事處罰,並與先前草案不同,允許州檢察長提起訴訟以執行該條款。新法案也取消了先前的執法時效規定。
在該法案第30104條C款生效日期前,持有重大財務利益的受規範個人應當——A$0.08276處置該重大財務利益;或B$0.2173將該重大財務利益置於合格的盲信託中,修訂後的文本表示。
「受規範個人」——該法案對受道德條款約束的高級政府官員的稱謂——隨後須在三天內通知相關道德辦公室,該辦公室則再有三天時間公開宣布資產處置。此項資產處置將被視為出售。
該文本亦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所列出任何由受覆蓋個人發行的數碼資產。
該法案的其他變更包括對去中心化金融和區塊鏈監管確定性法案的語言進行調整,以及一項條款,允許美國財政部長在財政部發現社區銀行出現存款外流時,限制穩定幣獎勵,但此權力僅在法案頒布後持續 18 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