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監理署(OCC)於10月21日頒布了GENIUS法案最終規則,生效日期為2027年1月18日。該規則保留了合格申請後兩個營業日的正常贖回期限。最終文本刪除了原提案中當贖回需求超過指定門檻時自動延長至七個日曆日的規定。該規則將完成定義為:完全處理付款啟動,或在客戶選擇該選項時,向發行方帳戶進行信貸。
第 15.12(d) 條,刊載於 10 月 23 日的《聯邦公報》,規定當任何 24 小時內的請求超過品牌未償發行價值的 10% 時,須進行通知。超過該門檻的發行方必須在 24 小時內通知其 OCC 監管辦公室。發行方可申請延長時間,但是否批准該請求由 OCC 決定,而非自動延長截止日期。OCC 預期延長情況將極為罕見。監管機構亦可在法律允許的其他情況下施加限制。
第 15.12(a) 條規定,發行方必須在常規截止時間開始前收到贖回指令。客戶入戶及其他法律規定的贖回要求也必須滿足,且入戶程序應合理避免不當延遲,包括在壓力情況下。美國貨幣監理署表示,發行方不得利用入戶缺陷來延長贖回時間。美國貨幣監理署表示,發行方應做好準備,在壓力情況下容納新客戶,包括先前透過中介進行交易的持倉者。受規管的發行方必須支持零售持倉者的贖回,須遵守適用法律、審查及入戶規定,並制定允許至少贖回一個代幣的政策。
發行方必須完整處理並啟動向客戶或客戶金融機構所要求的貨幣轉帳,而不僅僅是將付款排入隊列。在發行方符合期限後,外部銀行方可使資金可用。星期六、星期日及聯邦假日不計為營業日,因此兩營業日的限制並不等於 48 小時的實際時間。此規則涵蓋 OCC 框架內的發行方,但並不為所有穩定幣銷售或交易所提現設定統一時間表。
現有的贖回服務說明了在規則生效前的存取要求,儘管發行方的管轄地區決定是否適用 OCC 框架。Circle 於 10 月 15 日修訂的非 EEA USDC 條款,要求使用者擁有狀態良好的 Circle Mint 帳戶方可進行直接贖回。Circle Mint 服務說明將存取權限限於機構與分銷商,排除個人使用者,並要求進行背景調查、身份驗證、了解你的客戶及制裁檢查。服務說明指出,帳戶開立申請的處理時間為一天至一週或更長。Circle 文件記錄了電匯贖回及 SEPA 或銀行網絡轉帳,但僅限參與的銀行與地區可用。即時結算需參與相關銀行計劃。
Circle 在 10 月 16 日對 USDC 經濟的說明中表示,符合資格的 Circle Payments Network 和 Platform 客戶可無費用地以近即時方式贖回。Circle 將此能力歸因於提前存入銀行合作夥伴及結算系統的現金,這些系統具備轉移現金的能力。已完成入門流程並擁有合適銀行連接的客戶,其贖回流程與尋求直接存取的新申請人不同。買方若在發行方贖回前向持有者付款並保留所取得的代幣,則提供即時資金,並在轉售或贖回前持有這些代幣。此資金安排可讓持有者更早退出。
美國貨幣監理署修訂的 PS-01 指令將收集三項獨立的 A 表指標,需經行政管理與預算局批准。這些指標有助於監管者區分未支付的贖回積壓與發行方付款延遲啟動的情況。PS-01 通常透過每週提交收集每日觀察數據,即使小型發行方符合其他表單的減報資格,A 表仍維持每日報告。PS-01 數據將保持機密,公開披露將另行處理。美國貨幣監理署公告 2026-52 識別 2027 年 1 月 25 日為預定的首個每週報告日期,3 月 31 日為預定的首個每季報告日期,需經行政管理與預算局批准。
最終規則保留了關於儲備組成的每月公開披露。根據修訂後的 PS-02 指示,季度財務報告通常會在提交、接受並準備發布後公布。若發行方能提供充分且具體的說明,證明存在重大競爭損害,貨幣監理署可授權有限度的保密性。
持有者可透過確認直接存取權、識別符合資格的申請何時啟動義務,以及將付款啟動與銀行可用性分開,來評估贖回承諾。銀行路徑以及任何為提前退出提供融資的供應商,仍決定持有者何時收到可使用的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