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哈薩克總統卡瑟姆-若馬爾特·托卡耶夫於7月7日簽署法令,哈薩克於7月18日批准政府決議第638號,以制定戰略性數碼挖礦規則。根據7月18日的決議,礦工可與列名電力生產商簽訂10年合約,獲得上限電價的電力配額。該公式規定,每月在扣除電力和電網服務成本後,將10%的挖出數碼資產撥入阿斯塔納樞紐基金。阿斯塔納樞紐將這些加密貨幣轉交給國家銀行的國家投資公司,以管理國家戰略加密資產儲備。首個獲批准的電力來源是埃基巴斯圖茲 GRES-1 煤電廠,配額為300兆瓦,礦工資格條件包括至少150兆瓦的數據中心容量。
為何重要:國家監管的挖礦可能將國內哈希算力轉變為數碼資產的主權累積渠道。
市場情緒
謹慎看漲,政策驅動。
原因:戰略性數位挖礦規則將部分挖出的產出送入國家管理的儲備,這支持了一種謹慎樂觀的政策導向解讀。
類似過往案例
薩爾瓦多於2021年將比特幣列為法定貨幣,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表示,實施一年以上後,該政策並未帶來明顯的金融包容性收益,個人和企業的使用率仍極低。(IMF)差異:哈薩克斯坦的計劃專注於挖礦產出和資產管理,而非強制性的零售支付使用。
Ripple Effect
國家監管的挖礦可透過供應和監管管道傳遞。儲備可能增加與主權相關的幣種累積,而挖礦配額則可能重塑哈薩克境內的挖礦經濟。若每月轉帳在無電網壓力下進行,則該架構可能更具持久性;若電網壓力再度出現,礦工可能面臨對限電的更嚴格限制。
機會與風險
機遇:當每月的幣種轉帳開始達到儲備管理人時,儲備累積可能成為與哈薩克斯坦相關的礦工和加密基礎設施的潛在確認信號。
風險:如果電力配額或封頂電價面臨電網壓力,則減少對與挖礦相關名稱的曝險,可限制政策逆轉帶來的下行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