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央銀行(ECB)與歐盟各國中央銀行希望阻止加密貨幣平台使用借貸、質押及其他提供穩定幣持倉間接回報的產品。
歐洲中央銀行體系(ESCB)在回應歐盟委員會關於審查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的諮詢時表示:「電子貨幣旨在用於支付,而非作為儲蓄手段。」
在這份57頁的回應中,該組織表示「繼續支持禁止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對穩定幣支付報酬」,此處所指為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該組織表示,此禁令不應僅限於自2024年6月起生效的MiCA所規管的服務,還應涵蓋未受規管的活動,包括閒幣賺息、借貸和質押。
銀行表示,允許間接返還可能會削弱電子貨幣與銀行存款之間的區別,並扭曲歐盟金融體系的公平競爭環境。
歐洲中央銀行系統表示:「維持並在必要時加強禁止直接和間接形式報酬的規定,應是明確的立法優先事項。」
他們的立場呼應了美國《清晰法案》辯論中的爭議。八個美國銀行團體敦促參議員加強該法案對穩定幣回報的限制,聲稱若不如此,加密平台可能會提供類似利息的回報,與銀行存款競爭。《清晰法案》在49-50的程序性投票中未能通過,其中倫理條款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歐洲央行表示,穩定幣可透過貸款、質押或其他層級結構「轉化為產生收益的安排」,從而可能繞過直接報酬的禁令。該機構表示,歐盟規則應防止此類結果發生。
各中央銀行亦建議取消 MiCA 規定穩定幣發行方須將部分準備金以銀行存款形式持有的要求,並指出此規定可能在擠兌期間使貸款方面臨突發提款風險。根據現行規定,穩定幣發行方必須將至少 30% 的準備金存於信貸機構;若穩定幣被 MiCA 認定為重要穩定幣,則此要求將提高至 60%。
ESCB 表示,最低充幣要求應被取代,改為規定穩定幣發行方須持有在 1-5 個工作日內到期的特定比例準備金。
該提案將重點從穩定幣準備金的存放地點,轉向其轉為現金的速度。歐洲系統性央行表示,大額穩定幣存款可能成為銀行融資的不穩定來源,若發行方需迅速提幣以滿足贖回需求,貸款方將面臨風險。
各中央銀行以歐洲銀行管理局的草案標準作為起點。這些標準要求重要的穩定幣至少將 40% 的準備資產持有至一日內到期,60% 至五個工作日內到期。對於非重要的穩定幣,建議的門檻分別為 20% 和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