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諾伊州剛剛成為測試一個其他州都不敢回答的問題的實驗場:你能針對加密貨幣企業設立專門的稅收,並期望法院予以支持嗎?
兩起獨立的訴訟現正挑戰該州的數位資產稅法,該法對數位資產商業活動徵收 0.2% 的稅,由州長 JB Pritzker 於 2026 年 6 月 16 日簽署成為法律。區塊鏈協會與加密創新理事會於 8 月 21 日提起訴訟,而數位商會則於七月下旬發起自己的挑戰。兩起案件均提交至桑加蒙縣巡迴法院,原告不僅要求審查,更希望在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前全面阻止該法實施。
稅務實際上所做的
數位資產稅務法案針對金融生態中的特定部分。它對數位資產商業活動徵收 0.2% 的稅,涵蓋經紀商提供的交易、轉帳和託管服務。
觸發其追蹤門檻的條件:來自數位資產活動且與伊利諾伊州相關的總收入超過 $100,000。
伊利諾伊州是首個對加密貨幣業務運營徵收此類針對性稅收的州。
合規負擔才是數字變得難看的地方。業界代表預計,滿足該稅收要求可能使企業耗費數萬至數十萬美元,部分估計甚至超過每家企業100萬美元。
憲法論點
這些訴訟並非基於稅收是壞的這一前提,而是基於這項特定稅收在多個具體方面違憲這一前提。
首先:商業條款。原告主張,針對數位資產活動徵稅,而對等的傳統金融活動卻不徵稅,構成了對特定類型州際商業的歧視。
接著是正當程序。稅收適用於任何總收入超過 100,000 美元且「與伊利諾伊州有關聯」的實體,這一表述可能涵蓋在該州僅有極少實體存在的企業。
第三個方面涉及《互聯網稅務自由法》,這是一部聯邦法律,禁止對電子商務實施歧視性稅收。如果數位資產交易被視為電子商務,那麼針對它們而豁免類似非數位交易的稅收,可能會違反聯邦法律。
2026 年 9 月 9 日申請了初步禁令,要求法院在 1 月 1 日生效日期前阻止執法。該時間表至關重要。如果法院在年底之前未採取行動,企業將面臨兩難選擇:要么付出高昂成本合規,要么承擔不合規的刑事處罰風險。
法律是如何通過的
《數位資產稅法案》於伊利諾伊州立法會議最後時刻,作為2027財政年度預算包的一部分通過。原告主張此過程越過了界限:有限的辯論伴隨一項創建全新州稅類別的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