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於2026年6月1日頒布了新的《對外投資條例》,並於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將以往分散的規則整合為一個統一的框架,涵蓋涉及中國企業和個人的海外投資、技術轉移和數據流動。
該法規明確針對透過間接方式將受限制的技術或人員跨境轉移,包括未經適當批准的跨境技術指導或透過第三方司法管轄區轉運交易(有時稱為「新加坡洗白」)等手段。
實際上,這項法規的作用
新規則賦予中國當局廣泛的執法權力,包括命令撤資、處以罰款,以及對被視為威脅國家安全的外國實體採取反制措施。
該規定不僅適用於中國大陸,也適用於涉及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投資。
人工智慧、半導體和綠色技術均被明確列為受到加強審查的領域。
該法規也緊隨 2026 年初多起顯著執法行動而來。中國頒布了新的供應鏈安全法令,並對來自 DeepSeek 和阿里巴巴等主要公司的 AI 專業人士實施出境管制。此外,還高調阻止了 Meta 試圖收購中國 AI 創業公司 Manus。
更廣泛的地緣政治棋局
分析師認為,此項規範具有雙重目的。首先,其設計旨在遏制中國科技資產和專業人才脫離北京監管的外流。其次,它為中國提供了一種正式機制,以應對外國的制裁或投資限制,並採取相應措施。
這對加密貨幣投資者意味著什麼
該法規本身並未提及加密貨幣、區塊鏈或數碼資產。2017 年北京加強資本外流規則時,中國交易所的比特幣交易額急升,因為個人尋求替代渠道將資產轉移至海外。
該法規對數據流動的關注,最終可能與基於區塊鏈的數據轉帳機制產生交集。該法規的域外效力涵蓋香港、澳門和台灣,意味著即使是在傳統被視為中國與西方之間加密友好緩衝區的司法管轄區運營的公司,也可能面臨新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