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於6月12日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大修訂,並將草案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立法審議。此次修訂包含一整章專門針對自動駕駛車輛,標誌著中國首次在國家立法層面對自動駕駛技術作出規範。
此舉旨在為全國範圍內的自動駕駛汽車測試、運營和責任歸屬建立統一的法律框架。到目前為止,中國對自動駕駛汽車的規範一直是各地法規的拼湊,深圳和北京分別於 2022 年和 2024 年制定了自己的規則。
法律實際涵蓋的範圍
該草案處理了自動駕駛中最棘手的問題:當一輛無人駕駛的汽車引發事故時,由誰賠償?修訂案明確劃分了駕駛員、車輛所有者、系統運營商和開發商之間的責任。
該法律與一項新的強制性國家安全標準 GB 44721-2026 配套實施,該標準於 7 月 30 日獲批准。此標準專門針對第 3 級和第 4 級自動駕駛系統。作為參考,L3 指汽車在特定條件下可自行駕駛,但需在要求時由人類接管;而 L4 指汽車在定義區域內可完全自主運行,無需人類介入。
該標準將於 2027 年 7 月 1 日生效,讓汽車製造商約有一年的時間來符合規定。它規定性能基準,要求自動駕駛系統的運作水平與一名稱職的人類駕駛員相當。它還包括人機互動的指導原則,即當汽車需要駕駛者接管方向盤時,與乘員溝通的規則。
誰坐在桌邊
參與起草新 L3/L4 安全標準的公司名單,簡直就是中國汽車與科技雄心的名人錄。比亞迪、吉利、上汽、小鵬、理想、小米和百度阿波羅都參與了塑造這些即將必須遵循的規則。
首批L3級乘用車的市場准入批准已於2025年12月頒發,授予長安和北京汽車的車型。目前正在審議的國家法律,旨在支持下一階段的大規模商業化。
全球圖景
中國並非在真空中立法。該國在塑造聯合國2026年6月通過的自動駕駛系統全球技術法規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將國內標準與國際框架對齊,北京正為自身定位,以出口的不僅是自動駕駛車輛,還有其周圍的監管架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