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矛盾太荒謬了。你用「百萬富翁」/「十億富翁」/「兆元富翁」的法定貨幣標籤來推銷一種反法定貨幣的稀缺性主張,卻又承認黃金具有與你試圖獨屬於 BTC 的相同稀缺邏輯。此外,並非每個人都需要 1 BTC,sats 是存在的。稀缺性本身並非一個完整的論點,價格、流動性、時機和風險依然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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