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中國許多父母為兒子購買婚房時, 選擇將房產直接登記在自己名下, 不寫兒子的名字,婚後也不會添加兒媳的名字。 更特別的是,房貸也不需要小兩口償還。 這種方式意味著,小兩口只有房屋使用權,沒有產權, 只要婚姻穩定,夫妻可以一直居住, 如果婚姻破裂要離婚,房子與夫妻雙方毫無關係。 你覺得這種父母的做法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