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發布了 第 284/2026 號議定,根據該議定,於未獲越南財政部許可的平台交易加密資產的本地投資者,可能被處以 3000 萬越南盾($1140)至 5000 萬越南盾(約 $1900)的罰款。交易僅允許外國投資者進行的加密資產者,則可能面臨更高罰款:7000 萬越南盾($2660)至 1 億越南盾($3800)。
該規定亦對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設定了處罰。未在開戶時驗證客戶身份、即未執行客戶盡職調查(KYC)的公司,將面臨 5000 萬越南盾($1900)至 7000 萬越南盾($2660)的罰款。未獲許可運營或未經批准發布廣告的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將面臨最高行政罰款:1.8 億越南盾($6840)至 2 億越南盾($7600)。
加密資產發行方也需為向收入或經驗水平不符的投資者推銷資產,或未遵守法規發行資產,支付從150百萬越南盾($5700)至200百萬越南盾($7600)的罰款。加密貨幣發行方必須發布包含詳細資訊的招股說明書,違反此規定同樣面臨大額罰款。未經授權收集、存儲、交換、出售、轉讓或洩露加密貨幣賬戶資料,將面臨從150百萬越南盾($5700)至200百萬越南盾($7600)的罰款。
最高行政罰款為:機構為 2 億越南盾,個人為 1 億越南盾。與機構犯有相同違規行為的私人用戶,其罰款金額應為機構罰款的一半。
此前,越南財政部曾就一項規則公開徵求意見,該規則建議對通過未獲許可平台交易加密資產的個人處以高達 3000 萬越南盾($1140)的罰款。新頒布的政府法令將於 9 月 1 日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越南當局早已計劃禁止通過海外平台交易虛擬資產。今年一月,財政部開始接受希望合法運營的加密公司申請,這些公司必須擁有至少 10 000 億越南盾(約 $380 700)的最低註冊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