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Beats 消息,6 月 6 日,美國眾議院近期以 215 票贊成、208 票反對通過一項戰爭權力決議,要求總統特朗普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停止針對伊朗的軍事行動。共有 4 名共和黨議員倒戈,與民主黨共同推動決議通過。
然而,由於眾議院通過的是「共同決議」,即使獲得參議院批准,也不具法律效力,特朗普無義務執行相關要求。白宮官員表示,此類決議本身「違憲」,特朗普將繼續依據總統作為三軍統帥的憲法權力採取行動。
隨後,特朗普在 Truth Social 上發文稱,該投票「毫無意義」,並指責支持該決議的民主黨人與 4 名共和黨議員試圖削弱他在結束伊朗戰爭談判期間的權力。
根據程序,該決議將提交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審議。值得注意的是,參議院版本為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決議,若獲通過需由特朗普簽署,預計將遭到否決,而國會需獲得三分之二多數票才能推翻總統否決。
根據 1973 年《戰爭權力法案》,總統可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發動軍事行動 60 天,之後需獲得國會批准。特朗普曾於 5 月 1 日致函國會,稱對伊朗的戰爭已「結束」,但法律專家認為停火並不會重置《戰爭權力法案》的時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