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黨立法旨在保護美國。 區塊鏈 開發者不被視為金融中介,旨在消除支持者所說的已減緩創新並推動數位資產開發移往海外。
區塊鏈 建構商可能獲得喘息機會,兩黨法案劃清法規與監管之間的界線
兩黨正推動澄清聯邦法規 區塊鏈 創新。懷俄明州參議員辛西婭·盧米斯和俄勒岡州參議員羅恩·懷登於1月12日宣布,他們已提出 區塊鏈 監管確定法案,旨在保護某些 區塊鏈 開發者從資金傳輸要求。
盧米斯參議員,參議院銀行數位資產小組委員會主席表示:
“ 區塊鏈 那些只是撰寫程式碼並維護開源基礎設施的開發者,已經長時間生活在被歸類為資金傳輸者的威脅之下。」
她補充說,將開發者視同金融機構對待,儘管他們無法接觸客戶資金,「不必要地限制了創新」,並對不涉及洗錢風險的活動造成法律風險。
所建議的 區塊鏈 監管確定法案確立聯邦標準以決定何時 區塊鏈 開發者和基礎設施提供商不屬於資金傳輸定義的範圍。此措施的重點是「非控制性開發者或提供商」,其定義為開發或維護分布式賬本技術的個人或企業,但他們沒有法律權限或單方面能力來發起或完成涉及用戶資產的交易。受保護的活動包括發布 區塊鏈 軟體、維護分散式網絡、支援自保管工具,以及提供支援帳本操作的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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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員懷登,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解釋道:
「迫使從事程式設計的開發者遵守與交易所或經紀人相同的規則,是技術上的文盲行為,也是侵犯美國人隱私權和言論自由的作法。」
他強調聯邦政府可以在不規定軟體創作者可以開發什麼的同時,監督數位資產市場。
支持該法案的立法者認為,監管不確定性已促使發展轉向海外,同時使美國境內的團隊面臨各州不一致的要求。該立法在與聯邦標準一致時保留州的執法權,但阻止各州對僅從事所列活動的開發者施加資金傳輸義務。支持者還指出,盧米斯和懷登於2024年寫給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的信,質疑司法部對資金傳輸的解釋,並指出與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指導方針之間的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