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院已駁回一宗針對 Uniswap Labs 的集體訴訟,該訴訟指稱其在去中心化協議上促進詐騙代幣的交易。法院在四年審理後,以有偏見的方式駁回了原告的主張。
根據向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提交的 filing,法官凱瑟琳·波爾克·費拉(Katherine Polk Failla)以多項理由駁回了此案,包括原告未能指稱被告知曉欺詐行為。此外,法官還裁定,原告未能指稱 Uniswap Labs 及其創始人海登·亞當斯(Hayden Adams)協助、教唆或重大協助了該欺詐行為。
Uniswap 败訴詐騙代幣集體訴訟
在2022年4月和9月分別提交初始訴狀和第一次修正訴狀(FAC)時,原告對Uniswap、Adams及其他被告提出了14項指控。原告主張,被告應對在Uniswap上發行和交易的詐騙代幣負責。
爭議源於詐騙代幣發行者的身份不明。他們聲稱,Uniswap 作為一個市場,為在 exchange 中進行交易收取手續費。原告還堅持認為,被告透過編寫智能合約,使使用者能夠擁有協議的原生資產 UNI,實質上以未註冊的經紀商身份出售了這些代幣。
截至2023年8月,法院 駁回了修正後的起訴狀,理由是未能根據聯邦證券法提出有效索賠。法官法拉指出,原告試圖讓被告對詐騙造成的損失負責的主張缺乏說服力。儘管原告對駁回決定提出申訴,但第二巡迴法院於2025年2月部分確認了法官的裁決。此次申訴結果使原告再次獲准修改其起訴狀。
沒有合理的聲稱
在2025年5月提交的第二次修正起訴書(SAC)中,原告主要聚焦於州法違規問題。此時,法官已駁回所有被告,僅保留Uniswap和Adams。到7月,被告已根據《聯邦民事訴訟規則》提交了駁回動議。
在駁回 SAC 時,法官 Failla 堅持認為,儘管原告已三次嘗試,仍未能對 Uniswap 提出合理的索賠。
法官表示:「即使原告已充分舉證被告實際知悉,其主張仍會失敗,因為他們未舉證被告為發行方的欺詐行為提供了重大協助。」
同時,亞當斯 評論 了這項解雇決定,稱其為「一個良好且合理的結果」。
美國法院駁回了針對 Uniswap Labs 長達數年的詐騙代幣訴訟 U.S. Court Dismisses Years-Long Scam Token Lawsuit Against Uniswap Labs,此文首次刊登於 CryptoPotat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