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監督院擬對加密貨幣交易所設置持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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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summary icon精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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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金融監督服務(FSC)正推動對持牌加密貨幣交易所的主要股東設置持股上限,將其視為核心公共基礎設施。該提議是《數位資產基本法》的一部分,該法案引入了更嚴格的治理和授權規則。鏈上新聞強調對股權持有限制在15-20%,以及對穩定幣發行商設有50億韓元的最低資本要求。加密交易所新聞顯示FSC正在將交易所治理與傳統證券市場對齊。
Fsc主席為韓國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持股上限辯護

韓國頂級金融監管機構表示,對加密貨幣交易所治理的轉向將更加深入,認為持牌平台應被視為核心公共基礎設施,而不僅僅是純粹的私人企業。這些評論是在《數位資產基本法》的持續制定工作中提出的,這項立法方案旨在加強監管,並為交易所建立正式的授權制度。金融監督委員會主席李容煥提出了一項計劃,將限制主要股東的持股比例,並使治理標準與傳統證券市場所採用的標準一致。立法者也在考慮一項單獨的穩定幣框架,該框架將為發行方設定最低資本要求,目標為50億韓元(370萬美元)。這一系列措施顯示首爾意圖在快速變化的市場中加快治理改革的進程。

重點摘要

  • 韓國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可能面臨以證券為範本的所有權上限,旨在防止少數家族或實體的控制。
  • 該計劃將把交易所從以更新為基礎的通知制度轉變為具有更長有效期的許可證授權制度。
  • FSC將交易場所界定為具有公共責任的基礎建設,使其治理與傳統市場場所及ATS架構一致。
  • 報告中提及的利害關係人包括Dunamu和Coinone,其中龐大的家族或創辦人持股已引起關注,可能會引發重組。
  • 所建議的穩定幣制度將要求發行機構至少擁有50億韓元的資本,在更廣泛的監管協商中,這是一個有爭議的條款。
  • 立法時間表仍不確定,農曆新年之前仍需經過委員會審查及國會表決。

市場背景: 首爾的辯論反映了加密貨幣監管的一個更廣泛趨勢,各司法管轄區正尋求為交易所、穩定幣發行機構和其他鏈上金融參與者制定更明確的治理標準。在亞洲,監管機構正越來越將營運商許可證與基礎設施類的責任掛鉤,而政策制定者則在衡量如何在創新與投資者保護及金融穩定之間取得平衡。

為什麼這很重要

對用戶和投資者而言,潛在的股權上限可能重塑誰控制韓國最大的交易所,以及他們如何參與治理。集中持股可能影響流動性、戰略決策和長期資本的取得。如果實施,這些規定可能迫使現任者重新協商股權或引入新的戰略夥伴,以符合更嚴格的制度,這可能改變交易動態和產品開發時間表。

對建築商和實務工作者而言,轉向授權框架使執照更具可預測性,但也提高了合規成本和盡職調查的期望。與公共基礎設施地位掛鉤的治理改革,可能促使平台採用更嚴格的合適性評估和披露實務,與傳統證券交易場所的運作方式一致。

下一部要看什麼

  • 委員會審查及國會大會對《數位資產基本法》進行表決,時間表可能在農曆新年(2月17日)之前。
  • 關於控股上限門檻(15-20%)的決策,以及像Dunamu和Coinone這樣的頂級交易所是否需要進行任何重組。
  • 穩定幣資本要求(50億韓元)的最終確定以及中央銀行在監管框架中的角色。
  • 交易所營運商和投資者對擬議改革的可行性及商業影響的公開聲明。

資料來源與驗證

  • 韓聯社對持股上限措施及其推動交易所朝向公共基礎建設框架發展的報導。
  • Maeil Business Newspaper 報導擬議的 50 億韓元穩定幣發行人的最低資本要求。
  • 韓國時報對金融監督委員會主席李容煥發言及交易所行業治理改革推動的報導。
  • 提交給國會的政策協調文件,概述數位資產基本法的準備工作。

監管推動重新定義韓國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治理

南韓正加強對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立場,其動機在於相信交易所作為數位資產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基礎設施。根據報導,作為《數位資產基本法》持續準備工作的一部分,金融監督委員會(FSC)主席強調,交易所應被對待的方式必須轉變——從偶爾受到監管的私人企業,轉變為承擔公共基礎設施責任的實體。該計畫的核心是對主要股東引入持股上限,這項舉措旨在稀釋可能導致市場操縱或損害交易環境信心的不平衡控制。

董事長的講話與推動交易所從三年更新模式轉向授權制度的更廣泛努力一致,這種制度授予更持久的營運地位。在這個框架下,治理規則——包括對投資者進行嚴格的合適性審查和更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將與證券市場和另類交易系統(ATS)所採用的標準平行。目標是培育一個更具韌性、透明度和責任感的交易環境,以支持數字資產基本法成形後的正式許可制度。

該政策方向基於對集中所有權可能對市場完整性構成風險的認知。報告將所有權上限描述為確保更分散控制的槓桿,並阻止可能扼殺競爭或扭曲價格發現的戰略行動。該政策敘述也指出,交易所作為核心市場基礎設施,這種定性為治理規則提供了依據,這些規則類似於對傳統金融場所所施加的規則。

隨著討論的展開,有關韓國最大平台所有權結構的實際影響仍存在疑問。公佈的聲明指出,Dunamu 董事長宋智煥及其相關方持有公司逾 28% 的股份,而 Coinone 創辦人趙明勳則在交易所中保持 53% 的控股。如果這些上限被實施,這種集中度可能引發強制重組,或迫使尋求新的獨立投資者加入,以符合監管門檻。儘管這些細節可能帶來顛覆性的畫面,支持者認為,更分散的所有權基礎將有助於增強市場信心和長期的韌性。

穩定幣條款使監管方程式更加複雜,該條款為發行人的資本設定了500億韓元的下限。立法者表示,協商過程仍在進行中,農曆新年2月17日的截止日期被視為一個裡程碑,而不是強制執行的硬性期限。該法案的早期版本因政策制定者就如何監督穩定幣發行商而不扼殺創新而面臨延誤。在目前的討論中,數位資產基本法的其他要素似乎正在推進,但所有權上限和中央銀行的角色仍然是最具爭議的議題。如果獲得批准,該框架將標誌著韓國在監管金融與科技交集領域的重大轉變,對國內參與者和更廣泛的區域生態系統都產生影響。

同時,觀察人士指出,轉向授權制度將使韓國的交易監管更符合國際標準,可能有助於跨境合作,並增強投資者保護。然而,批評者警告,所有權結構的突然轉變可能在市場正快速試驗代幣、貸款協議和新交易形式的同時,打亂戰略合作、融資計劃和產品發展藍圖。這場政策辯論正在亞洲各國監管期望不斷演變的背景下持續進行,其中幾個司法管轄區正在重新調整對發牌、穩定幣及加密資產發行人的資本要求的立場。

未來的發展很可能會取決於國會的審查、委員會的討論,以及《數位資產基本法》與更廣泛的金融政策目標(包括中央銀行對宏觀穩定與貨幣政策傳導的觀點)的協調。隨著討論的推進,業界參與者將密切關注具體的時間表、所有權上限的細節,以及交易所獲得授權資格的具體條件。結果不僅可能影響韓國境內的競爭態勢,也可能影響區域營運商在快速變化的監管環境中,如何規劃合作夥伴關係、治理結構與資本規劃。

本文最初發表為 FSC主席為韓國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持股上限辯護加密貨幣突發新聞 – 您值得信賴的加密貨幣新聞、比特幣新聞和區塊鏈更新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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