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卡羅來納州法律禁止州政府機構使用或測試聯邦儲備的央行數位貨幣。
- 該法案加強了加密貨幣自託管權利,並保護合法的區塊鏈交易。
- 它防止對挖礦、質押和區塊鏈開發活動的歧視性限制。
南卡羅來納州州長亨利·麥克馬斯特 簽署 了於 5 月 19 日通過的參議院法案 163,建立了一個法律框架,禁止州政府機構使用央行數位貨幣,同時擴大對加密貨幣挖礦、自持保管和區塊鏈運營的保護。該法律還加強了全州個人和企業的數位資產權利。此舉繼承了此前與數位資產教育倡議相關的 2022-2023 財政年度撥款法案 H. 5150 的立法努力。
央行數位貨幣限制與政策轉向
根據該法案,南卡羅來納州政府機構不得接受、測試或參與任何與聯邦儲備系統或聯邦政府相關的央行數位貨幣計劃。該法案將 CBDCs 定義為政府發行的數位貨幣。
然而,該法律排除了由法定貨幣或政府債券支持的私人發行的穩定幣。因此,如 USD Coin 等穩定幣在該框架下仍被允許。
此外,該法律明確界定了公共數位貨幣系統與私人區塊鏈資產之間的界限。此分離構成國家數位金融監管架構的關鍵部分。
州財政部辦公室亦繼續推進數碼資產素養計劃。該計劃專注於為政府和公眾提供數碼貨幣與金融創新的教育與評估。
自保管與交易保護
該法案保護使用數碼資產進行合法支付和交易的個人及企業。特別是,它防止對接受加密貨幣支付合法商品和服務設置限制。
此外,該法律加強了自持權,允許用戶獨立存儲和管理其數碼資產。該框架也限制了針對加密貨幣用戶的定向監管或稅務行動。
根據該法案,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場景包括金融系統、財產轉帳、公共記錄和合約管理,還涵蓋身份系統、許可記錄和資產鑑證流程。
這些規定與國家州資訊長協會此前關於區塊鏈在政府系統中應用的發現一致。
挖礦與區塊鏈產業保障
該法律也規範了南卡羅來納州內的 加密貨幣挖礦 和質押運營。地方政府不得對挖礦設施實施歧視性分區規則或過度限制。
此外,在特定條件下,區塊鏈節點運營、質押服務和軟體開發無需獲得資金轉移許可證。
然而,該法律保留了州檢察長對涉及虛假挖礦或質押計劃的欺詐案件提起訴訟的權力。
參議院法案 163 跟隨懷俄明州、亞利桑那州、奧克拉荷馬州、佛羅里達州、肯塔基州和蒙大拿州通過的類似「比特幣權利」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