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點亮點: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保羅·阿特金斯提出一項針對加密貨幣初創企業和代幣的「安全港」計劃。
- 阿特金斯表示,「大多數加密資產」不被視為證券。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協調,以明確加密貨幣監管規定。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在推動加密貨幣監管的重大變革。作為新願景的一部分,SEC 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倡議建立一個「安全港」框架,以減輕初創企業和某些代幣的監管壓力。
在指引中,阿特金斯還表示,「大多數加密資產」不應被歸類為證券。該指引明確了哪些類型的資產不屬於證券定義範圍,並列出了使資產符合投資合約特徵的條件。
揭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的加密貨幣安全港提案
在美國最新的加密貨幣監管新聞中,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保羅·阿特金斯提出了「安全港」計劃。根據此規則,加密貨幣公司和部分代幣可獲得監管豁免。

詳細而言,該提案包括「初創企業豁免」、「籌資豁免」和「投資合約安全港」。他補充道,
是時候停止診斷問題,並開始提供解決方案了。一個安全港將為加密創新者提供專屬的途徑,以在美國籌集資金,同時確保適當的投資者保護。
根據初創企業豁免提案,加密貨幣公司可在擁有足夠監管緩衝空間的情況下,進行融資或運營數天以促進成長。此融資提案意味著加密貨幣投資合約每年可籌集一定數量的資金,且無需根據證券法進行註冊。
SEC 的最終提案「投資合約安全港」,讓發行方和買方能更清楚了解證券法規。這些措施共同旨在讓加密貨幣初創公司更容易創新,同時保障投資者權益。
哪些加密資產屬於證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作出澄清
監管機構在其指引中明確區分了證券和合約。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保羅·阿特金斯表示,「大多數加密資產」不應被視為證券。該指引還解釋了哪些資產符合或不符合證券的定義,以及什麼樣的資產可被視為投資合約。
它還明確指出,類似比特幣的協議挖礦、質押和加密貨幣空投等活動不屬於證券。
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表示,這份指引為聯邦證券法帶來了久候的明確性。他補充說,該指引認可大多數加密資產並非證券,並承認投資合約最終可能終止。他還指出,此舉將有助於為企業家和投資者創造更順暢的路徑,以便立法者制定新的加密法規。
此舉緊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最近就加密貨幣監管達成的合作。隨著兩家機構攜手為加密行業帶來更清晰的規範,此最新發展亦為 CFTC 提供了重大助力。CFTC 表示,將根據 SEC 的解釋適用《商品交易法》。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補充道:「這是監管機構在提供有關加密資產處理方式的更大明確性方面的重要一步,並補充了國會將綜合市場結構框架編入法規的努力。」
總體而言,這標誌著美國加密貨幣監管的重要一步。隨著更明確的規則和更大的靈活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似乎正在支持創新。
文章 SEC 主席 Paul Atkins 推動加密貨幣初創企業與代幣的「安全港」計畫 首次刊登於 The Coin Republ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