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集團已對 Brave Software 提出反訴,指控這家注重隱私的瀏覽器開發商從《華爾街日報》和《紐約郵報》等出版物中竊取受版權保護的文章,並將這些內容分發給人工智慧公司。此訴訟已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區地方法院提交,稱此行為為「公然盜竊」,並要求每起侵權行為賠償高達 150,000 美元。
法律象棋對局
Brave 實際上率先採取了行動。早在 2025 年 3 月,該公司便提起了一項預防性訴訟,請求法院作出宣告性判決,認定其網頁爬取行為屬於合理使用範疇。此訴訟是在 News Corp 向 Brave 發出停止並終止通知函之後提出的,該函件實質上是在挑釁瀏覽器公司停止此類行為,否則將面臨後果。
新聞集團於2026年7月21日向加利福尼亞北部地區法院奧克蘭分院提交的反訴指出,Brave 不僅僅是為其自己的搜尋引擎抓取文章。該出版商聲稱,Brave 解析並將受版權保護的內容轉售給第三方 AI 公司,實際上扮演了新聞集團所認為的內容洗白行動中的中間人角色。
新聞集團首席執行官羅伯特·湯姆森將此 alleged 行為描述為「低俗的科技販賣」,並認為這直接威脅到專業新聞業的經濟基礎。反訴要求頒發禁令,停止 Brave 的爬取行為,並要求賠償金額,由於涉嫌涉及的內容量龐大,賠償金可能相當可觀。
AI 數據經濟的更大圖景
新聞集團的法律策略似乎不僅旨在贏得個別案件,更意在建立先例,迫使整個AI產業轉向授權協議,而非隨意抓取內容。湯姆森的論點是,如果AI公司可以自由抓取出版商的內容,則生產原創新聞的經濟動機將會削弱,因為AI公司能立即吸收這些作品,重新包裝並無償分發。
對於 Brave 來說,公司一直以隱私和用戶賦權建立聲譽,自視為反谷歌瀏覽器。其 Brave Search 產品旨在提供一個獨立於谷歌搜索壟斷的替代方案。Brave 原始的合理使用論點本質上認為,索引和摘要公開可用的網頁內容一直是搜索引擎的常規做法。新聞集團的反駁則指出,在為搜索結果索引內容與為 AI 訓練管道解析內容之間存在顯著差異。
傳統搜尋引擎將流量導回發布者,形成價值交換。AI 訓練消耗內容但不會產生回流流量,這是一種根本不同的經濟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