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ITY法案》引入了一個監管框架,以協調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監督,重新定義資產分類並保障投資者利益。
1月13日,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在其預計本周進行標記之前,公布了備受期待的《數位資產市場明確法案》(CLARITY)的完整文本。
這份278頁的草案放棄了按代幣逐一選擇優勝者的策略。相反,它建立了一個全面的「車道系統」,根據數位資產的功能生命週期來分配管轄權。
就這項立法措施,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蒂姆·斯科特表示:
「[這項立法] 為普通美國人提供了他們應得的保障和確定性。投資者和創新者不能無限期地等待華盛頓停滯不前,而讓壞人利用這個體系。這項立法把主街(Main Street)放在首位,打擊罪犯和外國敵對勢力,並確保金融的未來留在美國。」
這項提議在產業的關鍵時刻出現。
Bitwise首席投資官Matt Hougan將這項立法稱為「這個加密寒冬的Punxsutawney Phil」,並指出如果該法案通過並簽署成為法律,市場可能「將創下歷史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預測市場上的加密貨幣投注者似乎樂觀,目前 Polymarket 用戶將《CLARITY法案》在今年內被簽署成為法律的機率評估為80%。
然而,時間正在流逝,參議員有緊迫的48小時窗口期來對文本提出修正案。
證監會 vs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草案的核心在兩個主要美國市場監管機構之間建立了一個立法橋樑,包括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
《清晰法案》重申並明確化了一項在法律界經常被討論的政策區分:即以推廣者承諾出售的代幣,起初可能看起來像證券,但隨著控制權分散,可能演變為類似商品的網絡資產。
為此,該法案定義了「附屬資產」。此類別涵蓋其價值依賴於發起人或「相關人士」的「創業或管理努力」的網絡代幣。
該立法要求證券交易委員會通過制定規則,明確說明如何應用這些概念,實際上賦予該機構對加密貨幣項目的前端監督權。
一旦代幣進入此類別,發行方就必須遵循與公開股票標準相似的、由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導的資訊披露制度。
所需的披露清單非常廣泛,且刻意具有「上市公司」的風格。它規定發行方必須提供財務報表,根據募資規模,這些財務報表必須經過審閱或審計。
它還需要擁有權細節、關聯方交易記錄、代幣分佈、程式碼審計和代幣經濟學。此外,發行方必須提供市場數據,例如平均價格和最高/最低價。
然而,該法案通過反覆將「數位商品」的定義與商品交易法掛鉤,提供了明確的交接。
它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視為市場基礎設施的相關交易對手監管機構,要求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向其姐妹機構通知某些認證事項。
簡單來說,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推廣者」的問題(信息披露、反欺詐和融資)。另一方面,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則監管交易場所和中介機構,這些機構在資產作為商品交易後處理這些資產。
這個框架也對中介機構本身實施嚴格的投資者保護規則。
草稿指出,最佳利益規則適用於經紀交易商涉及數位商品的建議,而投資顧問的信託責任也擴展至對這些資產的建議。
這確保了即使比特幣和以太幣是商品,向零售投資者銷售這些商品的經紀人也不會在合適性及利益衝突方面獲得監管上的豁免。
ETF的快速通道和質押明確性
對持有主要資產的市場參與者而言,最直接的影響來自與交易所交易產品(ETPs)相關的特定排除條款。
如果一種網絡代幣的單位截至2026年1月1日已成為在註冊的全國性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所交易產品的主要資產,則該網絡代幣不是附屬資產。
此條款作為商品地位的功能性入口,繞過了多年來關於去中心化的訴訟和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辯論。實際上,鑒於比特幣和以太坊已確立的地位,此「ETF 門檻」條款涵蓋了它們。
這意味著像 XRP、Solana、Litecoin、Hedera、Dogecoin 和 Chainlink 這類已達成此地位的數位資產將會與 BTC 和 ETH 一樣受到對待。
除資產分類外,該草案還為以太坊生態系統的質押提供了重大緩解。
草案通過將質押獎勵定義為「無償分發」,來解決人們對質押獎勵可能被歸類為證券收入的持續擔憂。
該法案在這個定義中明確涵蓋了多種質押途徑,包括自質押、透過第三方進行的自托管質押,甚至流動質押結構。
鑒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此前曾對像Kraken這樣的公司因質押活動而提起法律行動,這一點尤其值得注意。
關鍵在於,文本確立了一種假設,即免費分發本身並不構成證券的要約或出售。
關於「由第三方自管」的語言是精確的,指出其適用於第三方運營商不持有或控制被質押代幣的情況。
這為非托管和流動質押設計創造了一個量身定制的安全通道,儘管它使托管交易所質押繼續受到監管審查。
穩定幣收益
該立法亦直接將「穩定幣獎勵戰」納入市場結構方案。
《清晰法案》第404條似乎讓銀行業在收益工具方面取得勝利。最新文本禁止公司僅因持有支付穩定幣而支付利息或收益。
然而,法律專家指出該法案如何構建收益經濟存在關鍵區別。
ConsenSys 的律師 Bill Hughes 指出,CLARITY 謹慎允許穩定幣用於賺取收益,但它在「穩定幣」和「收益產品」之間劃定了明確的法律界線。
該法案採用了《GENIUS法案》中「支付穩定幣」的定義,要求此類硬幣必須完全擔保、可按面值兌換,並用於結算,且不會給予持有人對發行機構的利息或利潤請求權。
這確保了像 USDC 這樣的代幣不能僅因持有它而產生收益,否則將被歸類為非法證券或影子銀行產品。
然而,第四章包含有關「保持穩定幣持有者獎勵」的條款。
這允許用戶透過在其他系統中使用穩定幣來賺取收益,例如去中心化金融(DeFi)貸款協議、鏈上貨幣市場或托管利息賬戶。
在此架構下,穩定幣仍然是支付工具,而「包裝」或產生收益的產品則成為受監管的金融實體(無論作為證券、商品基金或銀行產品)。
這種架構有效地阻止了監管機構僅僅因為穩定幣可以用來賺取利息而將其歸類為證券。因此,它保留了在「無趣」支付代幣之上建立的 DeFi 收益經濟的可行性。
DeFi 安全港灣
新草案也解決了去中心化金融(DeFi)介面這個有爭議的問題。
休斯指出,該法案擺脫了簡單的「錢包與網站」的辯論,轉而建立「控制測試」以確定監管義務。
根據文本,如果網絡界面不持有用戶資金、不控制私鑰,或沒有權力阻止或重新排序交易,則在法律上被視為僅是軟件(因此不需經經紀交易商註冊)。
這為非托管平台(如 Uniswap、1inch 和 MetaMask 的 swap UI)創建了一個法定的避風港。它將這些平台歸類為軟體出版商,而非金融中介。
相反,該法案對任何擁有控制權的營運商進行了嚴格的規管。
如果一個網站可以在沒有用戶簽名的情況下轉移資金、批量交易或通過專屬流動性路由訂單,則被歸類為經紀人或交易所。
有待解決的問題仍然存在
儘管一些方面表現出樂觀態度,但該法案的公布已引發法律專家在48小時修訂窗口關閉前,爭相找出關鍵缺陷的「瘋狂競賽」。
Variant Fund 的首席法律官傑克·切爾文斯基指出,在標記截止日期之前,遊說者和政策專家正爭相解決他所描述的「許多」關鍵問題。
據他說:
「自從9月份草案公佈以來,已經改變了很多,魔鬼就在細節之中。修正案必須在美國東部時間下午5點前提交,因此今天大家都在瘋狂地找出在修訂時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不幸的是,有很多問題。」
同時,一些批評者也認為,該法案對隱私和去中心化構成了存在性的威脅。
獨立參議員候選人艾倫·戴(Aaron Day)形容強制性的交易監控要求是借鑒了「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作法」。
Day強調了「普遍登記」的條款,該條款將要求交易所、經紀人,甚至「相關人士」進行登記,實際上掩埋了匿名參與的概念。他還指出對「政府保管人」的規定,認為受監管活動中的自保管實際上變成了非法。
他說:
「BlackRock 和華爾街獲得明確的入口,而 DeFi 卻在搖籃中被扼殺。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則獲得擴大的帝國和新的收入來源。你將被監視。被追蹤。被控制。」
除了隱私問題外,報導指出業界在最新草案中面臨兩個具體的政策障礙。
加密貨幣記者桑德·盧茨報導稱,圍繞穩定幣收益的語言讓銀行和加密貨幣倡導者都感到不滿。
雖然銀行似乎已成功禁止持有穩定幣的利息,但關於「活動獎勵」和忠誠度計劃的漏洞仍然模糊。
呂茨還指出,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新增的「對去中心化金融(DeFi)出人意料的條款」讓業界遊說團體措手不及。
據他說,該部分的新定義可能將去中心化協議納入嚴格的監管框架。
《清晰度法案》投票在即
隨著參議院銀行委員會邁向《清晰法案》的辯論程序,政治局勢依然變化多端。
雖然該法案去年已通過眾議院,但納入銀行業的優先事項,例如對自託管錢包的限制或禁止央行數位貨幣(CBDCs),仍然是協商代表關注的焦點。
隨著參議院替代文本現在實際上重設了參與條款,業界正關注這項法案是否終將為美國加密貨幣監管帶來早春。
然而,盧茨指出,目前的摩擦已導致一些內部人士的看法變得更加黯淡。
他報告說,一名未具名的業界消息人士將該法案目前的前景形容為「NGMI」(not gonna make it)。
據他說,該消息來源不僅提到了結構上的分歧,還提到了參議院民主黨人與白宮之間關於道德和利益衝突語言的持久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