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DIC 將推動實施 GENIUS 法案,為穩定幣發行方建立完整的審慎框架。
- 在正常情況下,贖回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
- 購買穩定幣無收益、無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賠付保障,亦無信用支持。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已批准一項新提案規則,以實施《美國穩定幣創新引導與建立法案》(GENIUS Act)的關鍵部分。此舉為受 FDIC 監管的穩定幣發行方建立了明確的監管基礎。
該規則針對計劃透過子公司發行支付型穩定幣的銀行和機構,並明確定義了這些產品必須如何進行資產備付、贖回和管理。
根據 新聞稿,在提案進入《聯邦公報》後,公眾意見將開放 60 天。
這標誌著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發布的第二項 GENIUS Act 規則,此前於 2025 年 12 月提出了一項專注於銀行進入穩定幣市場審批程序的提案。
核心架構:發行、準備金、贖回
該提案聚焦於四個領域,即發行、贖回、儲備管理和有限託管服務。穩定幣發行方必須使用經批准的儲備資產,以 1:1 的比例完全背書所有代幣。
這些儲備金必須清晰可辨、每月披露,並由獨立機構審計。若儲備金低於 1:1 的水平,發行方必須立即通知 FDIC 並提交解決方案。
對單一託管方的風險敞口上限為總儲備金的 40%。發行方可直接持有儲備金,或透過獲批准的金融機構持有。
此外,贖回規則十分嚴格。發行方必須公布明確的政策,並在正常情況下於兩個營業日內處理贖回請求。
資金、風險與運營規則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在初期階段設定最低啟動資本為 $5 百萬。之後,資本必須與業務的風險水平相匹配。
除了資本外,發行方必須維持流動性緩衝。此緩衝須涵蓋至少 12 個月的營運成本,依據過往數據或預測。
風險管理規則要求強大的內部系統、審計和控制。該框架會隨著發行方的規模和複雜性而擴展。
該提案還禁止因持有穩定幣而提供收益或利息。發行方不得將這些代幣宣傳為受 FDIC 保險,並被禁止提供信貸以資助穩定幣購買。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對保險設下明確界限。支持穩定幣的準備資產不會為持有者提供過戶保險。這些準備金被視為發行方的企業存款。
同時,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確認,代幣化存款在現行法律下仍屬於存款,其格式並不會改變其法律地位。
同時,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主席特拉維斯·希爾 指出,過去兩年來,代幣化和穩定幣已取得快速進展。銀行與非銀行機構的發展加速,應用場景持續擴展。
相關內容: 美國財政部徵求公眾對 GENIUS 穩定幣規則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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