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SPC)表示,將研究虛擬貨幣和跨境金融案件的新審判規則,作為明確法院如何處理數字經濟爭議的更廣泛努力的一部分。據第一財經報導,SPC審判委員會成員劉貴祥在新聞簡報中表示,法院計劃儘快制定涉及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的民事賠償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亦表明計劃制定人工智能案件及數據財產權的司法保護規則,包括數據所有權、數據交易和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爭議。此舉旨在為處理加密貨幣和人工智能相關民事糾紛建立更明確的內部標準,有望在中國此類案件數量不斷上升的背景下提升判決的一致性。
觀察者指出,此舉的時機與該地區更廣泛的監管信號和執法動態相符。在一個高調的跨境執法案例中,美國當局於2025年10月宣布沒收了約150億美元的Bitcoin,此舉與對柬埔寨王子集團創始人兼董事長陳志所涉非法活動的調查有關。美國司法部(DOJ)披露了此項行動,強調全球在加密貨幣相關執法上的持續趨同。(來源:Justice.gov)
重點摘要
- 最高人民法院將研究虛擬貨幣和跨境金融的審判規則,以完善數字經濟的司法體系。
- 法院計劃就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的民事賠償擬定解釋。
- 正在考慮有關AI案件及數據財產權的司法保護規則,包括數據所有權和AI生成內容。
- 該倡議旨在標準化與加密貨幣和人工智慧相關的訴訟,以提高機構、交易所和金融科技參與者的可預測性。
- 這些司法發展與跨境執法和監管動態相互交織,影響著在中國數字經濟內或與其相關運營的企業的合規與風險管理。
數碼資產與跨境金融的裁決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所宣示的計劃表明,意圖將民事司法框架延伸至數碼資產和跨境金融安排。通過開展深入研究並就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的民事賠償發布司法解釋,法院旨在為加密貨幣市場及相關金融活動中的爭議提供更清晰、更一致的標準。據第一財經報道,劉貴祥強調,需及時提供指導,以確保在涉及虛擬貨幣和跨境交易的案件中統一適用。此舉可能影響法院如何分配責任、解釋加密協議中的合同條款,以及處理加密金融環境中的欺詐或操縱指控。
法院中的 AI 治理與數據財產權
與加密貨幣裁決工作並行,最高人民法院對人工智能爭議和數據財產權的關注,凸顯了司法部門為適應快速技術驅動變革而進行的更廣泛努力。計劃中的規則將處理有關數據所有權、數據交易以及人工智能生成內容保護的爭議,可能塑造許可安排、數據共享框架和機器生成輸出的知識產權權利。因此,這些改革可能影響技術供應商、數據平台以及依賴數據驅動服務的企業,影響範圍超越加密貨幣,延伸至更廣泛的數字經濟。
中國的加密貨幣政策背景與央行數位貨幣發展軌跡
中國對加密貨幣的長期立場以一系列監管里程碑為特徵。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PBOC)禁止金融機構提供Bitcoin相關服務,並指出比特幣不被承認為法定貨幣。2021年9月,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證券監管機構在內的十個機構聯合開展監管行動,全面禁止境內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比特幣挖礦和首次代幣發行(ICO)。次年2月,當局禁止發行未經授權的離岸人民幣掛鉤穩定幣,以及未經批准的現實資產(RWA)代幣化。
監管環境已隨著中國推動部署國家控制的數字人民幣而演變。政府已批准商業銀行參與為持有數字人民幣的客戶提供分息安排,顯示出對央行數字貨幣(CBDC)架構而非私人穩定幣的明確偏好。這一背景為最高人民法院強調將數碼資產和人工智慧技術日益普及的經濟中的裁決規則正式化提供了背景。
執法背景與跨境維度
該時期的執法動態凸顯了加密貨幣相關審查的跨境特性。司法部的行動,如公開報導和官方發布所示,說明了當局如何追查具有國際佈局的非法網絡。2025年10月沒收約150億美元的比特幣,與對陳志業務的調查相關,這是一個鮮明的例子,說明中國境外的執法行動如何與國內法律發展相互交織,隨著數位經濟的擴張而日益密切。
結尾觀點
中國推動對數碼資產、人工智慧和數據權利的審判標準化,標誌著國內法律框架正與快速發展的數字經濟同步成熟。對於在中國經營或與中國有業務往來的機構而言,即將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解釋將影響風險評估、合規性、許可考量及跨境合作。隨著執法與政策趨於一致,保持與不斷演變的標準一致——特別是在加密貨幣爭議、數據權利和人工智慧治理方面——對於強健的合規性與戰略規劃至關重要。
本文原載於 Crypto Breaking News: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將制定數位貨幣與人工智慧案件規則 —— 您值得信賴的加密貨幣新聞、比特幣新聞與區塊鏈更新資訊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