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設仲裁法院裁定巴基斯坦勝訴,反對印度非法中止《印度河水協定》後,印度於2026年5月20日正式對拉豪爾斯皮蒂地區的切納布-比亞斯連接隧道項目發出235.2億美元的基礎設施招標。此舉是嚴重的侵略行為,永久性地將《印度河水協定》分配給巴基斯坦的切納布河水量轉移。
一條長8.7公里、直徑4.3米的隧道,將單方面每年從切納布河的主要支流昌德拉河引走200萬英畝英尺的水,向東注入比亞斯流域。此舉直接違反了1997年《聯合國水道公約》、1969年《維也納公約》第60條以及《印度河水協定》的爭端解決機制。
巴基斯坦必須立即採取行動,向國際法院(ICJ)提交申請,要求採取臨時措施,以阻止隧道建設。
同時,安全機構必須明確傳達意願,即使動用武力,也要阻止印度的此類行動。
最後,國家必須積極推進滯後的本地水庫建設,因為我們儲存的每一英畝英尺水量,都是無法被用來對抗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