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外國國籍後,為何還得親自跑去註銷戶口? 看看專業律師怎麼說 根據《國籍法》第九條,定居國外並取得外國國籍者,中國國籍自動喪失。 根據戶口登記相關規定,此時確實需前往戶籍地派出所申報註銷戶口。但問題是: 這個流程究竟是為了便於管理,還是給已出國的人添麻煩?主動申報?人在國外,跑一趟多麼不便。 不申報?回國時就被卡住,簽證辦不了、身份證無法使用,甚至出入境出問題。 很多人都說:明明國籍已自動喪失,戶口卻不會自動註銷,感覺像「兩頭堵」。 這套操作,究竟是為了讓規則清晰,還是讓普通人多一層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