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名男子因盜取親友的 107 枚 BTC(超過 300 萬美元)被判处 10 年 9 個月監禁。被告「張」使用了朋友的助記詞。法院裁定 BTC 具有財產權,可成為盜竊對象,並處以 10 萬元人民幣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