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員辛西婭·盧米斯本周在 X 上發出嚴厲警告:如果本屆國會未能通過 CLARITY 法案,美國軟體開發者僅因發布代碼就將面臨起訴。
她將此情境稱為墮入「監管黑暗時代」,直接譴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過去三年來以執法代規範的立場。
在盧米斯的說法中,這些質押並非抽象概念:這是直到 2030 年前最後一個現實的立法窗口。
上週,參議院銀行委員會通過了 CLARITY 法案,但議院表決則是完全不同的情況。
加密貨幣倡導組織已展開全面的遊說活動,以維持動能,並指出該法案是該行業在近期內獲得明確市場架構框架的唯一途徑。若無此法案,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數碼資產逐案應用Howey測試的情況將持續無人挑戰。
《CLARITY 法案》實際上會帶來哪些改變,以及為何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現行做法是基準風險
《CLARITY 法案》的核心功能是明確管轄權。它將正式定義 附屬資產——這一類別涵蓋了大多數山寨幣——並明確哪些與投資合約相關的數位代幣不屬於證券,從而解決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利用模糊性在未進行正式規則制定的情況下執法的問題。
該法案將要求證券交易委員會制定 Regulation DA,若在 4 年內籌集資金不超過 7500 萬美元,則可豁免某些附屬資產發行的完整註冊要求。
在註冊門檻之外,該法案將指示證券交易委員會更新其 投資合約 的定義,並設定針對非法金融活動的檢查標準,以具有約束力的規則制定取代非正式的監管壓力和指導信函。

這種轉變至關重要,因為現行框架賦予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自由裁量權,可威脅執法而無需觸發正式規則所要求的程序保障。
它還通過1:1準備金要求來規範穩定幣,盧米斯將此規定視為維護數位美元國際信譽的關鍵。
《CLARITY 法案》的市場結構條款將根據資產分類,將監管權限劃分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這與傳統金融業現有的架構相同。
盧米斯認為,缺乏此框架正直接加速資金流向阿聯酋和香港等離岸中心,這些地方的機構參與者可在明確的規則下運營。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持續將執法作為政策,這並非中立的持倉立場,而是在積極重塑加密貨幣基礎設施的建設地點。

